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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有問停車的問題,
因為在桃園市區,停車真的是個大問題。
我們也嚐試去找特約,可是簽了特約這租金勢必是要加在菜的單價上,
對於沒停車的客人反而不公平。
於是我們決定不簽特約,直接將我們的消費拉低,
以回饋我們的消費者,
但是我們仍提供停車資訊,
讓真正需要停車的人也知道這附近哪裏有停車場。
另外就是刷卡問題,
因為店面太小,資本額少,所以本店免用統一發票。
本來想採半自助式,連服務費都省了。
但是營運一段時間後,
現在的消費者不但要便宜也要服務品質好,
在人力方面就無法堅持當初設定的人力,
因為要有充足的人力才會有好的服務,
所以後來酌收5%的服務費。
可是那天,
居然有個客人跟我說,
沒有發票收什麼服務費,
這讓我小氣了一段時間,
所謂服務費的定義:
透過在用餐期間提供各項協助以及專業供應(廚師烹調菜色、包廂專業設備的維護、各項服務-服務員遞送餐點(具)、自行攜帶酒或餐點KTV會提供冰塊及杯具、另外進場前/後的包廂環境清潔等……),讓客人付出相關費用, 顧名思義就是針對服務的部分的費用,因此服務費的收取是正常的,同時這也是源自國外的做法,在國外用餐基本上都要加上15-20%不等的小費,但是這主要是給服務人員服務工作的獎勵或者也可以說是一種消費費用,所以其實與其定義變相加價,不如說是買服務。
這到底跟開不開發票有什麼關係啊?
我想那位客人可能將服務費和稅金搞混了吧~~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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